新疆联合整地机:农业机械的分类标准
农业也可以根据使用的动力及其支持方式来分类。农业机械应用的动力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农业机械的行走或移动,可分为人力(手持、背包、胸挂和推拉)、畜力、拖拉机牵引和动力驱动型等。另一部分用于驱动农业机械的工作部件,可分为人力驱动(手动、脚动、动物驱动)、机电驱动(使用内燃机、风力发电机、电动机等。)而在同一台农业机械上,这两部分可以使用相同或不同的动力。根据农机与拖拉机的匹配方式,可分为牵引式、悬挂式和半悬挂式。
按照作业方式,农业机械可分为行走作业和固定作业两大类。行走的农业机械有两种,即连续行走过程中的连续行走和行走与工作过程交替进行的间歇行走;而固定作业的农业机械有两种类型,即在非工作状态下可以转移工作地点的移动式和工作地点始终固定的固定式。
根据作业地点,农业机械分为田间作业(田地、牧场和果园等)。)、堆场作业、室内作业(工厂、机房、仓库、大棚、鸡舍等)。),水下或水上作业(河流、渠道、水库和水井等)。),道路运营和航空运营。
以上就是关于新疆联合整地机的小知识,想了解更新更详细的内容吗,还不赶快拿起电话来电咨询,您也可以登录新疆联合整地机的官方网站咨询访问。